2006年12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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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当招牌 非法传销藏背后
见习记者 姚力 通讯员 方郁

  近日,丽水市一家日用保健品商行因假借公司发展电子商务名义,从事非法传销活动,被工商部门查获。
  丽水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根据举报线索,经过多日暗访摸底查实:李某和阮某自今年5月起,以“合作伙伴”名义在丽水市范围内发展会员,并于11月初成立了丽水市中泰日用保健品商行,假借公司发展电子商务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。仅半年时间,该公司旗下已发展了五六百名会员。
  该公司规定,一次性消费公司380个积分后,即可成为公司的1单会员,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,并通过被发展者再发展他人加入,形成上下线关系,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领取报酬。该公司还宣称,1单会员日收入可达1000元,还有机会获得20万元年薪;3单会员日收入可达3000元;6单会员日收入可达6000元,以此类推。他们自称“直销公司”,故意将北京电子商务会议活动嫁接在自己公司的宣传中,以蒙骗他人。
  据群众反映,只要你进入他们的“课堂”,那些“老师”便会拉着你言传身教。据一些上当受骗者反映,他们交纳的几千元会员费居然是直接打入个人的账户,此外无其他任何凭据,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报酬。
  工商部门提醒,在传销组织受到严厉打击之后,一些传销活动往往转借新型的营销方式,粉饰得更加具有迷惑性,市民在从事营销活动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。